魚我所欲也 孟子
#注釋 #語譯 #DSE
孟子曰: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;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孟子說:「 魚,是我想要的, 熊掌,也是我想要的; 如果這兩者不能同時得到, 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。 生命,是我想要的, 大義,也是我想要的; 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, 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大義。「 生命是我想要的, 然而我想要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為重要的, 所以我不會苟且偷生; 死亡是我厭惡的, 然而我厭惡的事情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, 所以有的禍害我就不躲避。 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 那麼凡是可求得生存的方法, 為甚麼不使用呢? 如果人們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討厭的, 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手段, 為甚麼不去做呢? 憑着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,有人卻不使用; 憑着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,有人卻不願意這樣做。 因此,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 人們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討厭的。 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, 人人都有這種本性, 只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。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嘑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;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。萬鍾於我何加焉?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」
一筐飯, 一碗湯, 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, 失去它就要死亡。 呼喝着給人吃, 飢餓的過路行人不會接受; 踐踏着給人吃, 乞丐也視為不潔; 為了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了。 萬鍾的俸祿對我有甚麼好處呢? 為了華美的居室、 妻妾的侍奉, 為了我認識的貧困者得到我的恩惠並感激我嗎? 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, 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; 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, 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; 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, 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貧困者感激我而接受了, 這些做法不能停止嗎? 這就是說喪失了人的本性。」